西部的天亮得迟。
当晨曦照耀着苍茫天穹下云朵般成片的营帐,那里已然人声鼎沸。
不过今天,热火朝天的场面不是来自严肃的早操,而是另一项如火如荼的运动——蹴鞠。
草原平阔的土地为蹴鞠提供了大好条件。顺着呐喊声,可见长方形的场地两边有人擂鼓号令,左侧为蓝衫队,右侧为白衫队,鏖战正酣。
将蹴鞠用于练兵,说起来是尉迟北凌的奇葩发明。用他的观点来说,蹴鞠不仅可以训练士兵的体力,保持高涨的情绪,还可以演绎兵势,培养合作与拼搏精神。初时他在军中大兴蹴鞠运动,长安城中诸大臣着实参了他好几本,不过当今皇帝也是个蹴鞠迷,所以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到了后来,汉军节节胜利,想说闲话的人也就没了市场。渐渐的,各路军中都开始流行蹴鞠,连匈奴人也学了去。
今天,尉迟北凌加盟白衫队,正活跃在场中。认识尉迟北凌的人都会开玩笑说,如果他这辈子不做将军,一定会是长安城中身价最高的蹴鞠手。在球场上,他简直是天生的明星,动若狡兔,敏若猎豹,脚下技法出神入化。所以,只要尉迟北凌上场,必定观者如堵,场面也就不难想象了。
然而,这片热闹背后,在隐蔽的地下掩体中,却有另一番景象。李奇亲自督阵,数百精壮的战士正挥汗如雨,进行搏杀训练。
听到头顶上方不时透过土层隐隐传来的呼喊叫好声,李奇不仅露出会心的微笑。老大说过,苍狼在捕猎前会假寐麻痹猎物。现在,他精心挑选的武士已经做好了战前准备,他自己却踢球踢得不亦乐乎,是要让活跃的匈奴眼线得出错误的情报吧。
球场上,尉迟北凌绕过围堵自己的蓝衫队员,一脚长传将球踢给了靠近球门的白衫队员,那里蓝队疏于防守,是个大好机会。
白衫队员会意,奋起一脚向球门踢去。他太想破门了,这一脚用力过猛,准头又欠佳,结果,球撞在用做门框的木柱上,飞了出去。
球飞出场,落在一条细细的水流旁,更不偏不倚,打在一个蹲着的人脸上。
“哎哟!”猝不及防的那人痛呼一声,摔倒在地。蹴鞠球外面包着皮革,里面填充的是米糠,小伙子脚力又大,这一下被打到脸上,可是够呛。
“喂,快点,快把球踢过来!”没了球,场地里白衫队和蓝山队员一起大喊起来。
那人忍痛拣起球,从地上狼狈地爬了起来。他转过身,尉迟北凌顿时怔住了,千衣?是她?只见她穿着肥肥大大的男式军服,头发也用布帛挽起,不仔细看,还真像个羸弱的小兵仔。
“喂,还愣着干什么?说你呢,就是你!快点把球踢过来呀!”队员们远远的不耐地大喊。
千衣慌忙点头,她从来没玩过蹴鞠,哪里懂得运脚,只好双手抱球奋力往外一掷。
女子能有几分气力,她这一掷,不过就掷出了丈远。
“哈哈哈……瞧这小子也太笨了,哪个营的……”远处的士兵都哄笑起来。
尉迟北凌走过去,拾起了球,锐利的目光扫射到她身上。这一下打得真够结实呢,她侧脸上沾满了黑灰。
他挺拔身材投下的阴影笼罩住她,紧身白衣勾勒出贲起的肌肉,浑身充满运动后灼人的热浪。千衣手足无措:“将……将军……”
“你这身衣服哪儿来的?”
“是……是李校尉给我的,我没有……”千衣羞窘地低着头。
尉迟北凌心头略略一顿,还是李奇细致,经过那场半路截杀,她当然是连换洗衣服都没有了。“你在这里做什么?”他目光瞄向她身后。
“衣服弄脏了,我……洗洗。”
细细的水流里,铺着她的红色嫁衣。他一怔,他可不信,翁主会自己动手洗衣服?难道说,灾难迫使人成长?
“我找个军士来服侍你。”
“不用了,不用了,”千衣闻言连连摇头,“他们是男的,不方便。我自己可以。”怯怯地抬起眼眸,又补充了一句,“将军只管忙大事情,不必替我操心。”
刘选的女儿,不怎么像刘选啊。尉迟北凌心头滚过诧异,她这副诚惶诚恐谨小慎微的样子,与燕王的骄横可不匹配。她是一直就这样还是到了这里故意做出这般模样?
一阵风吹来,吹起她散乱在颊畔的几缕发丝,露出半张脸莹白如玉,另半边则脏兮兮,对比之下,楚楚令人怜惜。尉迟北凌竟不由伸开手去。
咝……他的手指触到她被撞之处,千衣忍不住吸气。
“很痛吗?”鬼使神差地,他竟然问出来。当他听到自己发出如此柔和的声音时,蓦地缩回了手。
“不痛不痛,一会儿就好了。”千衣一口气说,抬起袖子匆匆抹去脸上的泥灰,绽开笑颜:“将军快去吧,他们在等你呢。”
“好。”尉迟北凌沉下声音。该死,自己刚才怎么会失态。他不再理她,转身离开。
露天围挡里,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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