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李寻欢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他觉得林诗音现在和龙啸云一定很幸福,他并不想打扰他们,沈隆也没说什么,痛饮过后就安排他们去卧室睡觉去了。
期间还有个小插曲,见了那么干净的床,铁传甲死活不肯睡,宁愿去客厅打地铺,还是李寻欢发话他才听;不过看第二天他眼睛通红的样子,想必昨天晚上肯定没有睡好,这么软的床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不适应了。
吃过早饭之后继续前行,拉车的马儿昨天在车库里美滋滋睡了一夜,还吃了鸡蛋、豆子和苜蓿,因此显得格外精神,一路欢快地跑着,直到他们被雪人挡住了去路。
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抛出雪球打在雪人脸上,表面的雪花落下,露出了里面的真人,赫然就是在客栈里逃走的黑蛇,李寻欢似乎发现了什么,于是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象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
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
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然后又出现了四个人,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象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系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像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这私人却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他们自然是来抢那个装有金丝甲的包袱的,沈隆笑笑就想动手,然而阿飞却先出手了,轻而易举便用那把看起来像是烂铁片的剑杀死了这六个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好手,然后飘然而去,看来尽管沈隆已经给他说了那么多,他还是想自己验证一番。
阿飞已经走了,沈隆却并未离开,依旧和李寻欢继续前行,不久之后他们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酒家;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李寻欢还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他们在这里遇到了二十年前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蔷薇夫人,以及当年同她一起私奔的紫面二郎孙逵,他们自然也是冲着金丝甲来的。
孙逵向李寻欢透露了一个消息,三十年前名满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
“全身并无丝毫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沈隆笑了笑,“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帐了。”
“只可惜金丝甲并不一定能防得住梅花盗,你们也抓不到她。”就算抓到了这俩也得不到应有的奖励,毕竟在这件事里,裁判和运动员都是一伙人。
说到这儿沈隆吸了吸鼻子,看向门口,旋即一个青衣人走了进来,手上,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那么不用说来的就是林仙儿了,青魔手伊哭死后,他的弟子把青魔手送给了林仙儿;嗯,这家伙名字取得实在是不好,伊哭一库,一库一库,一库完了可不就没力气了么。
孙逵和蔷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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