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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第 129 章 我在末世养大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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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谷心志想,好歹他还有母亲。


    后来,母亲也学会了酗酒,挨了继父的打,就转来打骂谷心志。


    谷心志想,母亲大概是被继父带坏了。


    于是,15岁的他把好端端的电灯折腾得一开就短路,又设计了一场煤气泄露事故。


    继父喝了酒,昏昏沉沉地进了家门,闻了一鼻子怪味儿,伸手就去摸电灯开关。


    继父死了,他想一切总会好的。


    然后,母亲酗酒酗得更加凶猛,年纪轻轻就得了癌症。


    因此,谷心志从不指望自己的运气。


    他不想去天南海北地找,只愿意等待。


    对他来说,后者可能比前者还要更有希望些。


    他将没有信号的通讯器拿出,屏保是他与丁秋云的合影。


    谷心志看了一会儿,渐渐生了倦意,靠墙抱着枪睡着了。


    刚睡着不久,他耳边便响起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谷心志立即睁眼,入眼的人让他心念一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遇上了这样的好运气。


    丁秋云看上去沧桑了许多,肩上挎着一把枪,闻声抬头,呆愣半晌,一字未言,扑上来便抱住了他。


    那温暖实在的触感让谷心志眼眶都热了,将手插·入来人的发间,发了狠力,用让对方难以呼吸的力道抱他,吻他。


    他们还做了,潮湿温热的身体在温暖的火堆边纠缠在一起。谷心志仿佛拥有了全世界,捧着丁秋云的脸亲了又亲。


    他们与丁秋云的小队一道流浪,一起四处搜集物资。


    但谷心志却渐渐发现情况有些不对了。


    丁秋云原本发展得还算不错的小队人数越来越少。


    最先死去的是一个叫颜兰兰的姑娘,被鬣狗活活咬死,再往后,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就像一盏盏吹灭的灯。


    谷心志看着丁秋云痛苦不已,虽是心疼,却又有点暗暗的窃喜。


    他很讨厌丁秋云的小队。


    准确来说,他讨厌任何和丁秋云太过亲密的人。


    直到丁秋云被那些新人类逼得分兵而逃,而他被一群新人类尊敬地簇拥起来,他才意识到,好像有什么事情超出了他的控制。


    他不受控地被人挟裹着,穿过重重的人流,走向一处圆形的刑台。


    被推到最前方,他的冷汗嗡地一下炸了满身。


    丁秋云被五花大绑地押跪在地上,惊骇地看向新人类中的他。


    谷心志着急地想解释些什么,舌根却木得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下一瞬,他眼前一花。


    再能看清眼前的景物时,他正站在一间房内,地上是晕倒的守卫、碎裂的椅子、散开的麻绳、敞开的窗户,以及碎裂的窗扇。


    那扇窗仿佛是有魔力一般,尽管谷心志不想靠近,然而一双脚却僵硬地朝窗侧迈去。


    越过窗户,他先看到了一滩血,才看到了侧趴在地上的丁秋云。


    他鬓边那撮被血染湿的头发,是一周前自己给他理发时理坏了的。


    当时丁秋云还埋怨了他两句,说下次再不让他理了。


    ……是真的再没有机会了。


    谷心志一身冷汗地从梦里惊醒。


    他仿佛在梦里度过了半年光景,但等他一摁表,发现只过去了三分钟。


    还好只是梦。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末世吃羊汤√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下一章,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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