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一种法,都或多或少地参杂着制订者的利益,这一点,你不否认吧?”
“我认同!但既然已经制订了法,就该全民遵奉!”
“这话我也认同。可法不责众四个字,说得又是什么呢?”
张煌言一时无法应对。
法不责众是指任何一种违法的群体行为,一旦参与的人足够多了,法律就形同虚设。
简单地说,譬如造反,一旦成了气候,还叫造反吗?
如果得了政权,那就不是造反,而是开国。
此时的前朝法律还有用吗?
吴争见张煌言沉默,继续道:“法是顺应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生,所以,也只有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有效。”
张煌言突然开口道:“既然王爷也认为法是顺应大多数人的利益,那就更要判黄驼子斩立决。他的行为,已经在民间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有如此凶残恶人在侧,乡邻何以安生?”
吴争一愕,然后苦笑道:“法确实是顺应大多数人的利益,可问题是法并不是大多数人制订的,而是最小的那部分人制订的,让少数人来制订顺应大部分人利益的法,这本身就是一种谬误。而法到了最后,往往是大部分人守了法,而视法如无物的,就是那最小的那部分制订法的人。譬如达官显贵,譬如皇亲国戚,再譬如……皇帝。”
张煌言又一次被吴争的话给惊到了。
吴争的话刷新了他的理念和人生观。
被他视为神圣的法,在吴争看来,竟狗屁不是。
张煌言直直地盯着吴争,脑子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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