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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明

第七百九十四章 一桩灭门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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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留下个七岁大的孩子,流落街头,潘氏却不管不问,若没有乡邻不忍心,给孩子施舍些食物渡日,这几个月下来,恐怕这孩子早就饿死街头了。

    此次黄驼子战场幸存下来,满心想着回去,用赏赐银子替家里买上几亩地,过几日舒坦日子。

    不想,一到家就发现家破人亡,连院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当天晚上,黄驼子持刀闯入郑家,杀了郑家一家五口。

    听到这,吴争沉声道:“你若是替这黄驼子求情,本王不能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说此情可悯,可毕竟他杀了郑家五口人。本王若以此徇私,岂不枉法?”

    蒋全义急道:“可他是功臣、英雄,如果不是郑荣贼子狼心狗肺、如果不是潘氏水性杨花、如果不是当地县衙贪脏枉法……他何至于走到这步?”

    吴争厉声道:“但事实上,他就是灭了人家满门。这郑啥来着,是该死,可他一家人不该死吧?况且,他黄驼子遇事不稳重,见家中遭遇变故,却不告官,而私自杀人报复,就该绳之以法……否则,有这样的人在民间,让周边百姓心中如何安生?”

    蒋全义“扑通”一声双膝跪地,激愤道:“王爷,两万多人哪,就剩下这三百多条命了,当初也是王爷建言朝廷派京卫北渡攻仪真的……再说了,黄驼子他报官了,可官府不为他作主啊……王爷不能见死不救啊!”

    吴争听了心头一跳,问道:“他报官了?”

    “是。他确实报官了,可秀水县令郑有德是郑家远房亲戚,他受了郑荣的贿赂,声称黄驼子投降清廷,理应除籍追办,判罚潘氏和离、家产归于潘氏,并无错处。而黄家老人悬梁自尽是自己想不开,与郑家无干,这才有了黄驼子杀人之事……王爷,卑职也是悔啊,见好不容易回到了江南,想着兄弟们都快一年没回家看看了,这才允他们回家……不想,不想就发生了这等要命的事……。”

    “你是得好好自省。”吴争沉声道,“这样的事,你身为一部主将,事前竟毫无察觉,也无预防措施,脱不了干系。”

    吴争这话还真没错。

    一场历时长久的大战之后,幸存将士回家,古来都有一个预防措施,那就是由当地官府悄悄按籍打听一下,看家中有没有发生变故,好提前做好应对和预防。

    为得就是防止象黄驼子这样恶性的事件发生。

    很显然,象这种事,如果事先知道,傻子都能明白,不能马上放黄驼子探亲去。

    可话也得反过来说,蒋全义还真没有能力去对嘉兴府各县下命令。

    因为嘉兴府是吴争的地盘,而蒋全义部还没有正式改编,他的身份依旧是义兴朝京卫的副千总,连他受钱肃典委派负责这支残部的职位,都是临时的,不被承认。

    副千总,就是个从六品官,可这是军职,无法去节制当地官府。

    当然,他可以向嘉兴府或者大将军府申请,但蒋全义没有这么做,而是一时冲动,直接将这些人放走了。

    蒋全义怒瞪着吴争,他的眼中有泪。

    吴争能理解,但也有些光火,吴争大喝道:“怎么?还想冲本王动手啊?”

    蒋全义赌气吼道:“卑职不敢!可王爷,事出有因,且当地官府不能秉公处置,也是凶杀案的主因之一,王爷不能不管啊……他们都是朝廷功臣,哪个身上不是伤痕累累?”

    “起来说话!”

    “王爷不答应,卑职……卑职就不起来。”

    吴争恼道:“爱起不起。”

    说着,转回去坐了下来,想了想道:“如果你说的是真,黄驼子既已报官,当地官府不作为,其情可悯。可本王奇怪了,黄驼子在夜里杀了郑家满门,怎么就不逃呢?”

    蒋全义恨声道:“说来可气,这黄驼子杀了人之后,竟不逃,反而去县衙自首了。如果连夜逃……嘉兴府与杭州府不远,第二天就能回军营,卑职就能护住他了。”

    吴争怒道:“你当本王麾下军营,都是藏污纳垢之地?”

    蒋全义拱手道:“卑职失言了……可理不是这理吗,咱不能自己兄弟吃亏不是?”

    这话还真不错,有明始,兵,就是奴兵。

    这还得从太祖朱元璋说起,他规定,任何阶层,都得承荫。

    也就是说,爹是木匠,子孙就是木匠。

    爹是军户,子孙就得是军户,否则就是违法,得法办。

    这也就是民谣“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的来由。

    那时的军户,地位比下九流还低,几与唐朝的奴兵相媲美,就差象宋时奴兵在脸上烙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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