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北凌听着,含笑不语。千衣望着他怎么看怎么诡异的笑容,忽然心里拔凉拔凉,完了,她又犯错误了,一个翁主,怎么能像个厨娘似的!她面色发白,表情变得僵硬。
尉迟北凌及时结束了这场谈话,他轻轻拍拍她的肩头,笑吟吟道:“我很久没有尝到长安的口味了,以后你每天做好了给我送来。”
世上没有后悔药,尽管千衣恨不能咬掉自己的舌头,出口的话如泼出去的水,她只能乖乖地按照尉迟北凌的要求开始了她的专职厨娘生活。
每天,伙房会给她提供需要的食材,千衣在自己的营帐里精心烹制好美食,再提个食盒送给尉迟北凌。她忙忙碌碌地又像个小奴婢似的,看得李奇直叹气,老大还真是心狠,把个翁主当丫头使唤。不过对千衣来说,小奴婢是她的本色,她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适,反而感到生活充实起来。
她渐渐发挥出被长平多年挑剔打磨出来的高超厨艺,每一次都成功挑逗起尉迟北凌的味蕾。他明明就是个吃货,却偏要装出不在意的高冷样子,千衣暗自好笑。他们的对话常常是这样的:
“将军,今天我做的羊肉馅的胡饼,现烤出来的,闻着很香吧?”
“没觉得。”对方揉揉鼻子,移开目光,不屑地轻哼,“羊肉有什么稀奇,遍地都是。”
“把普通的食料做出与众不同的美味才是本事呢,不信你尝尝,我加了屠苏酒的。”
“嗯……放着吧。”
“别哎,这个趁热吃会口感更好。”
“你没看我忙着吗?”
“哦,那我……先拿回去锅里捂着。”
“算了,不麻烦了。”一边说,已经捞了一块在嘴里。
“将军,味道如何?”
“凑合,不算难吃。”
望着他风卷残云一扫光,她浅笑,眉梢眼角尽是藏不住的欢颜,语气却甚是懊恼,“看来这次做胡饼又失败了,明儿还是换伙房的白面馍。”
“千衣,不要轻言放弃么,失败是成功之母,多试几次,没准就好喽,明天继续。”他谆谆教导。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千衣渐渐习惯了大漠的生活,她虽然穿着男装,可是简单的一条腰带就勾勒出凹凸有致的身材了,配上一头青丝如瀑和女子轻盈的步态,竟别有风情。
她仍然独居在自己的营帐,不过因为美食的关联,她每天都会去尉迟北凌的住处。拎着食盒的夫人,穿行在军营里,成为一道特别的风景。当然有馋嘴的,可惜就算是李奇,也没能幸运地尝到千衣的手艺。
“不行,这是给将军的。”她总是一本正经地挡掉了所有的觊觎。而尉迟北凌,事实上也每次都配合默契,充分消灭了她的成果。
千衣心里有种莫名的快乐,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美食的创造与追求中。除了做一个优秀的厨娘,她还顺便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蹴鞠球迷。
原本千衣对这种男人的运动是毫无兴趣的,但架不住李奇的热情鼓动,便跟他去看了一次。结果,充满对抗性的激烈竞赛把她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加入了观众群体,为场上的输赢焦虑、呐喊、尖叫。
军营里的蹴鞠队有着相对固定的组合,千衣对他们逐渐熟悉,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喜好,她像那些士兵们一样,旗帜鲜明地支持自己喜欢的球队。
那一天,尉迟北凌难得有闲上场踢球,忽然看见千衣站在场外,正与一群小伙子们大呼小叫,押宝赌输赢。他不由一愣,几天没在眼皮子底下,她居然学会了这一套?
由于尉迟北凌平素军务繁忙,踢球只能临时客串,所以他并没有固定的队友。今天他加入的紫衫队对阵李奇的青衫队,紫衫队人气大旺。但千衣早就是青衫队的忠实拥趸,人家球迷是有品格的,决不做墙头草。
自从球赛开始,千衣就尖着嗓子为李奇助威呐喊,李奇传了一记好球,千衣更是一蹦三尺,不吝喝彩,她明媚的笑容让尉迟北凌越看越刺眼。相反,尉迟北凌进了球,她要么气鼓鼓地一脸恼怒,要么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外加送给他一个羡慕嫉妒恨的白眼。
中场休息时,看到千衣殷切地给李奇又是递毛巾又是递水,又是挥舞小拳头鼓劲,尉迟北凌的心情就像雷雨前的天空一样阴沉。
下半场,当李奇勇猛地挤到尉迟北凌身边抢球时,尉迟北凌长腿看似不经意地一拐,把李奇绊了个狗啃泥。李奇躺在地上抱着腿哀嚎,晓得遭了老大的暗算,哎哟,自己是哪里得罪他了,出脚这么狠!
李奇是彻底起不来了,就在青衫队不得不换人之际,忽听得场边一声愤怒地高叫,千衣手指尉迟北凌对裁判大喊:“他犯规踢人,他犯规!”她一直盯着李奇的,尉迟北凌的小动作都被她看在眼里。
边上有看见的,都不敢吱声,只在心里暗暗咋舌,老大踢球还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失态过哦。裁判虽然是看在眼里的,可是面对尉迟北凌阴沉的脸色,只好装糊涂。只有千衣初生牛犊不怕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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