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人看到,这张清丽无双的俏脸上,此刻漾起的温柔。
忽然,头顶传来的啸叫声惊动了千衣,仰首,竟是一群猎隼飞来。千衣对这种大漠特有的动物并不陌生,一路行来,常常能看到它们矫健的身影从天幕掠过。它们是天空的王者,能以极快的速度俯冲,精准捕捉草地上窜动的田鼠和野兔。它们有敏锐的视力、嗅觉和聪明的脑袋,有的牧民能驯养小猎隼,长大后帮自己看护牛羊。
千衣对此不陌生,还因为王府就养着一只猎隼,王爷视为宠物。
这群猎隼在她头顶盘旋,却没有飞走。莫非,它们在等待出猎?千衣暗想。这时,其中一只猎隼忽然向着她冲来,千衣大惊,正欲躲闪,却见那家伙已稳稳地落在了离她不到三尺的地上。
它似乎很有灵性,默默与她对视。千衣好奇地打量,忽然觉得它很眼熟。再仔细看,天哪,它是王爷的猎隼!
这一发现让千衣的心狂跳起来,她急忙上前,蹲下身子仔细查看,这只猎隼明显认出了她,温顺地没有动。千衣发现它的腿上绑着一根小小的管子,某种内心的直觉令她迟疑地取下了管子。
她刚取走管子,猎隼立刻腾身而起,飞入鸟群中,然后,群鸟盘旋一周,极速飞离。千衣心中一紧,这群猎隼都像是被训练过的,能识别目标、听从命令、进退一致。
盯着手里的小管,要不要打开?王爷的猎隼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它寻找的目标正是自己?她不再犹豫,拧开管口,里面果然藏着一卷麻纸。
四下无人,千衣匆忙展开浏览。“阿细……”千衣脑袋霎时嗡的一声,熟悉的称谓让千衣激动得手指颤抖起来。这是一封以王爷的口气书写的密函:王府已经知道了送亲队伍的遭遇,对阿细的处境深深挂念,想知道她的近况,可是碍于与尉迟北凌关系交恶,只好暗中询问。
阿细边看边抽泣起来,离开长安这么久了,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如此温情的话语,啊,王爷还挂念着她这个小小的奴婢!孤独一下子得到了慰藉,阿细不是一个人,她在长安还有一个家!就算为奴为婢,那也是她生活了十年的家啊,那儿有她除了爹娘之外最信任与最亲近的人!她将麻纸藏进衣袖,匆匆跑回了自己的营帐。
千衣剔亮了油灯,又将信函不舍地读了好几遍,才将麻纸伸到火苗上全部烧掉。这是王爷信中特别叮嘱的,他不愿意让尉迟北凌知道他们一切的联系。千衣无声地叹了口气,对此她能够理解,毕竟王爷和将军势同水火。
千衣铺开纸笔,试着给王爷回信。她活得好好的,一切顺利,尉迟北凌按圣旨迎娶了她,没有穿帮。不过,她隐去了新婚之夜的分居。这种丢脸的事还是不要让王爷知道罢。最后,她也没有忘记夸一夸尉迟北凌,说他治军有方,汉军扫平匈奴指日可待,请王爷放心。
第二天清晨,千衣怀着忐忑的心又去草场散步,目光却不断扫视天空。果然,猎隼再度飞来,无人时迅速落到她身边,千衣将塞着自己回信的小管子绑在猎隼腿上,目送它再度飞走。轻轻地舒口气,心里满满胀胀,王爷那么尊贵的人,却如此有情有义,阿细呀,千万不能辜负了王爷!
李奇所料不差,才第三天傍晚,执勤的士兵就在瞭望台看见了远处飞驰而来的密密小黑点。“将军回来了!将军回来了!”全营沸腾起来,李奇快马迎出大营,但见尉迟北凌和他的骑士们如魔魅黑影,旋风般卷地而来。
“将军,战果如何?”李奇两眼放光。尉迟北凌哈哈大笑:“被我摸着浑邪王的行宫了,杀他个出其不意,这家伙损兵折将,只带几十个残兵逃回老巢了!”
李奇立刻嗅到了什么,“老大,这不像你的作风啊,怎么没有要他的命?”
尉迟北凌沉沉一笑,跳下马:“浑邪王老巢有四万人马,是左贤王最有实力的一支军队。我对他屡次定点打击,目的是要他害怕,逼他归降我朝,这比赶尽杀绝更能彻底摧垮左贤王的军心。”
风尘仆仆,他摘下兜鍪,解掉披风,挥手让将士们自己庆祝,就匆匆往营里走。李奇疑惑地望着他的背影:不是吧,一回来就急着去看小媳妇儿?
千衣听到外面的欢呼吵闹声,正想跑出去看个究竟,谁知刚一掀门帘,就和一个高大的身影撞了满怀。她尖叫一声,差点没被撞倒,幸亏一条铁臂及时揽住了她的细腰。
“将军!”扑面而来的草原冷寒和男子特有的阳刚气息让千衣一阵眩晕,整个人随着被圈紧的腰肢被动地靠在了他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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