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与沙漠的交界处,春秋时节,尘暴的袭击常常是没有预兆的。流沙像无法驯服的野马,随时会发脾气。
比如现在,晴朗的原野忽然间狂风大作,天边涌起的黄沙夹着碎石滚滚而来,吞没每一寸行进中的空间,能见度迅速降低至不足三尺。
对于屯兵在这片大漠的汉家戍边军队来说,这种极端天气早已司空见惯。训练有素的军士们迅速撤离高处,躲进修筑结实的封闭掩体之中。
当尘暴终于过去,校尉李奇从掩体钻出来,却看到一匹摇摇晃晃的马儿挣扎着正靠近营地。显然,这匹马已遭受沙石重创,浑身都是血污,坚持不了多久了。
李奇心中暗叹,马的主人不见了,想来又是哪个倒霉的商旅进入大漠遭了不幸。对此李奇因为见得太多已经有点漠然了,被流沙卷走的人,根本连尸体都找不到。
跌跌撞撞的马儿栽倒在营地门口的狼藉沙堆中,马背上的包袱被甩到一旁,一点鲜艳的鹅黄色吸引了李奇的目光。
凭着直觉那不是普通的鹅黄色,果然,当李奇轻轻从包袱中抽出那卷鹅黄,特殊的手感质地和起首露出来的一行字“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让他浑身一个激灵!天哪,这是大汉天子诏书!
他惊慌四顾,除了倒毙的马,并无活人的迹象,显然,他刚刚的判断没有错,马的主人---如今看来是传诏的使臣必是在沙暴中遭遇了不幸。他匆匆将诏书浏览了一遍,顿时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快……快去前哨报告尉迟将军!”李奇颤抖着声音对士兵大喊。
长安。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燕王刘选的豪华府邸此刻已灯火明亮。重重院落深处的一座小楼里,一个身着朴素青衣梳着两个圆圆抓髻的少女正在布设晚餐。
“阿细,我不是说过一点点肥肉都别让我看见吗?”
“阿细,这种涮锅水也能叫汤吗?”
“阿细,你是打算用这么硬的馍噎死我吗?”
……
少女认命地等待着翁主尖利的声音响起。这是每天必须的功课唉。王爷应酬多,经常不回府吃饭,夫人则吃长素,所以翁主的餐食都是另备的。
阿细,是燕王宝贝女儿长平翁主的贴身丫鬟,因为与翁主年龄相仿,阿细从10岁起就被指派服侍陪伴翁主。最初还好,女孩们两小无猜,阿细性格柔婉,长平活泼要强,有了阿细的陪衬,长平的翁主范儿更足,笑声也更响亮。
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阿细感觉到翁主越来越讨厌自己了,无论她再顺从再听话,也无论她像只小狗一样多么努力地适应主子的喜怒无常呼来喝去,翁主对她的不满还是与日俱增。
阿细很苦恼,她真的希望翁主喜欢自己,希望王爷和夫人喜欢自己,希望府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自己。没有燕王,她早已是一堆白骨,所以在她所能预见的生命里,好好为燕王府做事就是唯一的追求。
可是,倾尽全力还是做不好,这怎能不让阿细愧疚呢。有一天,洗衣服的朱嫂对她叹气:“阿细啊,谁让你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要是丑一点就会好过一些了。”
从此后,阿细再也没穿过好看衣服,不是青色就是灰色。管事房分发服装时她总是最后去,没人要的款式最土最次的她都照单全收。不合尺寸,阿细就卷卷袖子束根腰带来解决。饶是如此,她在翁主闺阁的日子并没有什么改善。
阿细对着满桌精致的佳肴深深吸了口气:“宁千衣,别灰心,总有一天翁主会看到你的好。”她给自己打气。满府的人都叫她阿细,没人再记得她的名字,可是,她自己不能忘。为了不忘,进府十年她始终在心里叫自己的本名“宁千衣”。这个名字,是和曾经的家、死去的爹娘唯一的联系了,不能断。
奇怪,翁主今天怎么还没有来餐室呀?阿细等了半天,没有预料中的声音响起,有些疑惑。
当她悄悄推开翁主的闺房,却见被子蒙头蒙脸裹着一个身体。她有点吃惊,连忙走过去:“翁主,你……不舒服吗?”
听见她柔和的声音,被子猛地被推开,长平翁主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阿细吓了一大跳,翁主的哭声听起来还挺洪亮,手臂的舞动看着也很有力量,怎么会要死了呢?可是,如果不是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以翁主的脾气,惯常是骂人打人出气,怎么会哭得如此凄惨呢?
“翁主,你……你别怕,我……马上去叫王爷。”阿细结结巴巴地说着就要冲出去。
“回来!”长平大叫,“你找我爹也没用啦,我爹又不敢违抗陛下。”
“陛下……”阿细紧张起来,“翁主,究竟出了什么事?”
“我倒大霉了,陛下的御诏,将我指婚给……给……”长平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话都说不下去了。
原来是陛下指婚呀,阿细听到这里就松了口气,在王府十年了,该懂得她都懂了。作为王侯的女儿,婚姻大事由天子指婚说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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