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法太过简单。粗线条(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合法避税,无从谈起,
有太多的灰色地带,有些领域十几年完全没有任何规定。要合理避税,也就是合理利用税法的规则,一般而言总需要税法体系成熟到一定程度,足够从其中找出对于不同交易的不同处理(或者是不同税收体系对于同一交易的不同处理),然后选取有利的待遇。
如果一个税法体系对于大多数情况是一刀切,没有具体规定,或者干脆没有规定,也就完全没有规划的基础。
中国税法给予税务机关的权力太大,税务机关的裁量权太大。纳税人基本没有自己对税法的解释空间。在税务局自己发文,自己解释,自己执行的情况下,很难想象他们会同意任何对纳税人有利的解读。(所以,合法避税在中国是无从谈起的)。
.......
这笔钱。要回国。肯定是个人所得税的20%。
59亿美元*20%。
11.8亿美元。折RMB83亿。
这笔税就太大了。
还不如漂在海外。
经过协商。
缴12%,这笔钱就可以回国了。
缴了7.08亿美元。
这笔钱顺利回国了。
一间办公室里。
周平,辛欣。
还有两名律师。周平聘请的金杜律师事务所一名大律师在场。
以及辛欣聘请的律师。
周平对诸葛大圣说道,“诸葛律师。可以开始了。”
“好的。”诸葛大圣点了点头,然后对辛欣说道,“辛小姐。你享有四瓣棱碱5%的利益分成。四瓣棱碱卖了59亿美元。这笔钱回国缴了12%的所得税。税后还剩下51.92亿美元。你得5%是,2.596亿美元。”然后,拿出一份文件,说道,“这份文件你看一下,”
辛欣接过文件。将文件递给旁边的律师。
律师认真审阅了文件。
过了半个小时。说道,“确认书没问题。你签了在2个小时之内,按照今天的美元兑RMB汇率。就可以获得税后RMB18亿4420万320元的利益分成。”
辛欣接过文件也粗略地看了一下。然后拿起笔签上自己的名字。
周平打了一个电话给工商银行。
大约10分钟后。
辛欣的手机震了一下。来了一条到帐短信。
【中国工商银行】,你尾号9417帐户于6月27日9:22完成一笔交易人民币1844200320.01。
辛欣难以抑制地心里涌起巨大的兴奋。
这时又一个电话打来。
辛欣接听了电话。
电话里,“你好。辛欣。辛小姐。我是工商银行的大客户经理。庄强。我的工号是1547590。我非常荣幸邀请你,办理我行的工银运通百夫长黑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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