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怜捋了捋前世的记忆,心中感慨万千。
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理智的告诉她现在应该做的是想办法怎么解决这件闹得轰轰烈烈的丑闻。
“既然上天都看不过去让我重活一世,那沈柔柔,宋安轩,咱们走着瞧。”
沈云怜脸色阴沉,眼里闪着嗜血的光芒,她会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上一世,她至死才知道所有事情的真相,也才知道原来阿爸的死也是那两个畜牲谋划的。
她阿爸沈士桀原是金城数一数二的商贾大家,十几岁来到金城打拼,白手起家建立了金城最大的纺织厂,事业发展的越来越好最终在金城富豪权贵中占有一席之地。
后来在一次宴会上遇到了林家小姐林月如,也就是沈云怜的姆妈,两人一见钟情,互相爱慕。打听清楚后,沈士桀就带着排了一条街的聘礼上林家提亲。
林老爷林立海是金城市政府的参事,官位虽不显赫,但是林家在金城也是拍得上号的家族。
一番交谈,几杯酒下肚,林立海就乐呵呵拍着沈士桀的肩膀说道:“年轻人,有志气!有智谋!月儿跟着你,我放心!”
就这样,沈士桀成功取了林月如,两人婚后也一直恩爱,事业上也是蒸蒸日上,跻身入金城上流社会。
但是,在沈云怜七岁时,林月如竟患上了肺痨,沈士桀重金寻医无数,却无人能治,林月如的生命最终停留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天。
此后,沈士桀性情变得阴冷,整天酗酒堕落,终于他的兄弟看不下去狂揍了他一顿。
沈士桀人是被揍醒了,但是心却再也回不来了。他开始整日把自己埋于工作,比刚开始白手起家时还要拼命,沈氏纺织业直接涉及了全国大江南北。
沈云怜从小也因为父亲对自己的关注少,没能体会到的本该有的父爱母爱,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性格慢慢变得孤僻。
原生家庭的变故,她变得早慧,其他同龄人在她眼里显得幼稚。在学堂里,她性格冷淡,不与人交流,其他小朋友见她高冷都不喜欢和她玩,纵使有好奇她,想和她玩的同学还是会主动与她示好,她却也不愿和人家多说,于是成了他们口中的“怪物”。
宋安轩便是在这时闯入了她的心里。
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雨天,夫子用戒尺敲了几下桌面说道:“放堂。”
平日里听到此话定要欢呼的几个学童今日却稳坐于座位上,眼神互相交流,是不是还瞄向沈云怜的身上,眼神里淬着狠毒。
沈云怜正在收拾着书包,一个后脑勺留着小辫子的男生,也就是那些人的老大走了过来,推了她的右肩,舌头在牙齿上打转:“喂,小怪物,你是不是从《山海经》里跑出来的啊,话都不会说!”
他的几个跟班,听到这话,全都哈哈大笑,有的人甚至都在讨论她像哪个神兽了。
沈云怜面色冷清,自顾自的拿起书包从那个小辫子男生身边走过朝门口走去,结果那个小辫子的那些跟班马上过来将她围住。
沈云怜面色冷了下来,沉声道:“让开!”
那些人还像听到了什么笑话,又都张狂笑了起来,那个小辫子走了过来,小跟班马上给他让出一条通道。
“小怪物,你要是答应做小爷我的跟班,我就放了你,以后还罩着你,怎么样?”
沈云怜被他们几次三番的阻拦惹怒,更被他的话逗笑,但是面上不改颜色。
“我再说一遍,让开,你们挡道了!”
小辫子怒了,他在这里还是第一次碰壁,第一次有人敢抹他面子,“呵,敬酒不吃吃罚酒!扁她!”
众人立马上前就要动手,沈云怜已经做好和他们拼了的心理准备。
“住手!”
众人闻声看过去,只见一人站在门口。
他一步一步走了过来,停在小辫子面前,义正言辞说道:“你们霸凌同窗,有辱斯文道德;恃强凌弱,以多欺少,更是胜之不武。”
小辫子笑了,说道:“想要英雄救美?行,小爷我给你这个机会!”他转头对围着他们的跟班说道:“你们别插手,我和这小子单挑!让他输的心服口服,明白英雄救美不是这么好做的!”
沈云怜看着两人撕打成了一团,在一旁不知所措。
最后,是那个人趁小辫子被他一拳打倒在地上时,拉着沈云怜就往门外跑,速度快到其他人都没能反应过来。
沈云怜看着前面带着自己在雨中奔跑的的背影,他有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雨水如柱,她的眼睛雾蒙蒙的,他就好像披上了一层白茫茫的圣光……
他回头笑道:“我叫宋安轩,戎车既安,如轾如轩,你呢?”
沈云怜感觉他的笑太惹人,心里麻酥酥的,“沈云怜……我叫沈云怜。”
“风卷千丝乱,云怜一影零的云怜。”
至此,他成了她在学堂的唯一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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