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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凶案破解实录

第二十一章 迟到的正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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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下身赤裸的妙龄女尸突然出现在东江市郊外的河床上,其旁边还凌乱的散落着死者的贴身衣物。

经调查,死者名叫王梅,曾在一天前她搭载着张云平和张军叔侄俩的货车赶往东江市,可一天后,王梅就被人残忍的奸杀了。

因此警方认为张云平和张军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应立即拘捕二人,此时张云平正在兴奋的唱着小歌,而张军则躺在后座上正在呼呼的睡着大觉。

殊不知一场劫难正在悄然来袭,当他们来到一处检查站时,警方以非典例行检查为由将张云平骗下了车,然后迅速将其控制了起来,又将后座上熟睡的张军强制拖下了车,二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警方快速的押上了警车,带回了警局。

东江市警方认定,王梅就是被张云平和张军叔侄俩所杀,为了让二人开口认罪,竟折磨了他们7天7夜,一旦发现二人想睡觉,就用冰水猛灌他们的口鼻。

尽管这样,张云平依然不停的喊冤,而张军却因为无法忍受这种痛苦,最终承认了杀人,我杀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了,很快,法院审理了此案件,公诉人对该案件进行了详细的陈述。

2003年5月18日,张云平和张军驾驶解放牌货车从歙县到上海送货,途中遇见了想要搭车去东江市的王梅,直到凌晨1点左右,车辆已距离东江市还有20km。

此时,张军见王梅的姐夫并未来接,顿生邪念,把王梅从车上强制拉了下来,拖拽到了一个偏僻处,将其强奸杀害,完事后又将尸体抛到了河中。

然而,张军和张云平对公诉人的起诉内容却只能含泪默许,听到公诉人的陈述后,王律师立刻对叔侄二人进行了无罪辩护,他向公诉人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既然警方对死者王梅指甲缝中的皮屑组织和叔侄二人的身上都提取了DNA检测样本,可他们为什么没有把这两份样本提交到法庭进行比对鉴定呢?公诉人闻言立即向审判长进行了辩解。

王梅生前曾在理发店做过学徒,她每天不知道要为多少顾客洗头,因此王梅的指甲缝中肯定会残留许多顾客的皮屑组织,这样来看,根本无法准确的判断那些皮屑组织到底是不是凶手的。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王梅的尸体已经在河水中浸泡了一夜,王梅指甲缝里的皮屑组织很可能已经流失,因此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再提交这些证据。

王律师闻言当即做出了激烈的反驳,他认为王梅的指甲缝里既然查到了证据,就应该调查清楚。王律师越说越激动,然而他提出的意见却没有得到法官的采纳,还对其呵斥了一顿。

最终,法官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张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云平被判无期徒刑。

就这样,二人背负着巨大的冤屈被押回到了看守所,张军和张云平的家属得知此事后,情绪瞬间崩溃,对着王律师就是一顿拉扯,并质问他为什么把人变成死刑了?

王律师闻言并没有进行反驳,而是默默地承受了下来。

尽管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离开法庭后,他便坐车来到了母校,找到了法律系非常有名的阮教授,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在看完张云平和张军的卷宗后,阮教授决定要为正义发生,庭审中,阮教授指出了一审判决书中的重大漏洞,在26份证据当中,居然全都是认证口供,没有发现一份物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应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被告有罪。

即便这些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也是漏洞百出。

其中,在张军的一份口供记录时间上存在明显的问题,在短短40分钟的时间里,居然记录了16页纸,高达15000字之多。

试问,什么样的人可以在短短40分钟之内写完这些字,本以为阮教授的出山可以扭转乾坤,就在张军和张云平满怀期待时,公诉人却再次拿出了新的证据。

证据提供者是一个叫袁芬芳的犯人,他与张军住在同一个监舍,证词中讲述张军曾神情自若的对他说,张军奸杀了一个搭车的女人。

这份证据的出现直接让张军和张云平陷入到了绝望。

最终,法官依据此证词对张军和张云平做出了终审判决,张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了张云平15年有期徒刑。

判决书下来后,快要结婚的女友直接就来到了张军的家中,把之前收的8万元彩礼退还给了张家,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而张云平妻子的做法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在得知丈夫的强奸罪已成事实时,她竟将肚子里7个多月的孩子做了下去,在做完孩子后,张云平的妻子又来到了监狱,对丈夫递上了离婚协议。

当她得知妻子已将他们的孩子打掉后,张云平的心里痛苦万分,为了不连累妻子,张云平满含泪水的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字,然后没有说一句话就返回了监舍。

虽然张军和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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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http://b.faloo.com/1365960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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