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这些影视作品的储存量,混一个电影大师当一当有问题吗?
只不过在2004年,还没有必要过早的涉及商业片,去捧港台过气艺人的臭脚,反正大陆注册的电影院也不过才20458家,票房最高的《功夫》也不过才1.6亿,除却各方面的成本支出和给院线的分成,还能剩下多少钱?
纵便是将排行榜前十的电影利润都加在一起,还没有随便在一个小县城开发新楼盘赚得多呢?
不如以文艺片的形式,敲开娱乐圈的大门,混个功成名就,逼格满满,等过几年大屏幕的数量上来以后,在拍摄商业片,大杀四方。
当然,这仅是陈金发个人的发展路线,对于公司的运营来说,参与商业片项目是必要的盈利构成部分,是不可能直接割掉这方面的业务的。
提到公司,还得再找个经验丰富的专业经理人来辅佐他打天下!
2004年,貌似可以挖一挖伯纳影业的墙角。
2003年刚刚成立,还只是一家新公司,人员构成也肯定不是很稳定,可以找猎头研究一下,将来毕竟是能够发展成为行业大佬的存在,人才肯定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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