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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
钱飞这才反应过来,怀里的刍耳不知何时已经没了踪影。
“血狼大人带着刍小姐提前回城了,乐平大哥说要去猎杀妖兽……”白丁说道。
“哦。”钱飞走起来,看了看四周,果然都走掉了。
地上到处都是喝完的酒坛,还有不知何时已经熄灭的火堆……
钱飞并不觉得伤感。
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分别是必然的,再说又不是不会相遇了。
只是在龙旗镇内,他们一个是店铺的老板,一个是著名的散户佣兵兼学院教员,一个更是顶级家族的大小姐……
天然固化的阶层,他们,还能不能再像昨夜那样畅快的饮酒聊天?
钱飞不知道,也没人知道。
一想到昨夜刍耳假装大大咧咧,实则脸颊绯红的样子,钱飞就有些好笑。
“大哥,你笑什么?”白丁疑惑道。
“没什么,我们也回去吧。”
“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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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睡不着,说点闲话。
穷有穷的道理,不行就是不行,哪怕给咱捧上天了咱也不行,高度不够,看到的都是问题,格局太小,纠结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写作五年,从涉行未深的萌新变成越活越回去的老萌新,天赋不高,该走的弯路是一个也没落下,磕磕绊绊好几年,也就这样。
双开,日均过万字,已成习惯。
其实作者想说的是,码字码到怀疑人生,总归是能赚到钱的,任何行业都是……
但问题是,如果只是单纯为了码字而码字,为了赚钱而码字,有无数更适合赚钱的行业,还不用每天牺牲下班后的宝贵时间,在电脑前一坐几个小时……
任何一个行业,你想不想干,能干到什么程度,这个真的需要好好想想。
再就是有一点想法:
一本小说其实是可以拆成两个故事来看的:主角的故事和这个世界的故事。
世界的故事会缩影到每一个小人物身上,两个故事交织好,会是一部很宏大,很精彩的小说。
呵呵,
其实很多事情是挺悲观的,因为不彻底,所以才拧巴。
这人总得有一技傍身,哪怕是副业也好,呵呵。
大家开开心心的,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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