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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梅竹马让我去捉妖

第一章 拜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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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摊出自己的右手掌。

「给钱。」

我已经帮你了,这次的任务顺利完成了。

根据劳动法,委托人有义务要给受履者相当的报偿。

「去和你的上司要吧!灵异任务的薪水都是政府发放的吧!我请你吃一顿总行了吧!」

「算了,长得帅就是一种罪过,未未。」

雾刃将熟睡的少女安置在一边的床上,撩起刘海稍稍自嘲。

「是未末啦!真是讨厌,我都已经当老师了,还将以前的绰号说出来。」

顶着不能再纵容下去之名,誓言讨回来一般,这个女人真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有自己一套的反驳理由。

这么说来,要是自己一直计较,也是有损男神的尊严。

男神应该不只是外表、气质与表现,肚量方面也是一等一中的一等。

简单来说,男神是全人类的表率,任何事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

那么,放手吧。

「这次的工作只有这些吧?那我可以走了吧?」

「......嗯,还好对方只是恶作剧,这样就不用麻烦憧那了。」

「妖怪这种异生物与人类相近,毕竟他们是人类死后无法成佛的产物,但他们在一般的常态下,与人类无异,正常人难以辨识,也因此容易大意,让他们有机可趁,虽然他们这么做情有可原,为了觅食啊,妖怪的主食就是人类啊。」

其实未末遇到的这种事件,也不是一般事件,虽然对他们来说,已经是近乎常识的事件,不过要是放着不管,只会日益严重。

骚灵现象——政府是这么正名的。

妖怪无论有无意识,都会在平时释放一种名为瘴气的阴气,这种气体一般肉眼不见,唯有同为妖怪的同类能够感应,但长期下来,不断在同一个空间上演同样的戏码,就会攀升到一定浓度,到时别说普通人类,像雾刃他们这样,经过专业训练的业内人士,也无法幸免。

只不过,到了那种时候,也算是某种末期症状了,感冒、精神委靡,甚至嗜睡症等,因为阳气渐渐被其吸收,体力急速下滑,接连以各式各样的病症造访,直到步入死亡。

这么一来,妖怪的目的也算达成了。

以人类为主食——可不是玩笑,所有妖怪攻击人类的事件,九成以上都是因为有这个必要。毕竟他们不攻击人类,他们也活不下去。

现在雾刃已经替未末揪出引发整起事件的罪魁祸首了,但还不到让未末脱离难关的地步,只要这名妖怪没有离开藤祈家。

未末一样会渐渐被这些瘴气吞噬,成为他们的同胞。

至少要让房屋净空个几天,保持空气的流动,并确保不会再有下一个无故混进来的妖怪吧。

人类是不可能忍受得了妖怪的,无论身体或心理方面,不管妖怪的成因是什么,他们与妖怪的抗战,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所以,才需要他们这些灵异任务。

顺带一提,雾刃会这么清楚,不单单他是专业人士那么简单,因为他每天都在与这样的风险对抗。

话说回来,被他揪出来的妹妹,怎么看都是人类,莫非......

未末思考了一会决心站出来说。

「雾刃,你可不可以别再从事灵异任务的工作?也不要再以七十二公爵为目标了?」

「什么?」

「那并不是政府任命,而是透过考试才能争取的,只要你别做,对你的日常生活也有保障啊!这可是拿命去搏的工作。」

「你以为你在和谁说话?」

仿佛地板都能感觉到雾刃的愤怒而颤抖,外头的风铃不断摇曳,雾刃的双眼紧盯未末。

「我可是亲眼看到了那一天所发生的事情,难道你要我笑着谅解吗!给我搞清楚了,未末,我是个复仇者。这件事自七年前起就注定了!在我杀了憧那之前,我就是为了复仇而活。」

......

「保障?像你这种家庭美满,爸妈健在,又有老师这份稳定工作的收入,看不起我这个孤儿,因为不得已而走上的这条路吗?」

你根本没有资格评论我。

一旦说出口,就不可能停下。

「与其要我靠着政府补助,当个普通高中生,过一天算一天,不如让我以命相搏,说不定还能拼出属于我的一片天!但要是不幸死了,那就算了!因为那也是一种解脱!」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况且,我这么做又没妨碍到你,少管我的闲事!」

宛若象征着雾刃心情随话题而波动,周围相继传来不详的震动,玻璃柜的陶制娃娃发出悲鸣。

「雾刃!」

憧那于房门探了头,表情认真地示意某件事。

「我当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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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http://b.faloo.com/116308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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