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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中的华人

020 夺权建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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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3000-5000人不等,负责御敌外敌入侵,为海运的船只提供护航。地方分州、县、镇三级,实行民主制,当地行政机关的最高负责人是州长,由各级公民投票选出。

兰芳国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所有成员纳税,比如开采矿藏的要交“矿产税”,从事农业生产的要交“农业税”,经商的也要“商税”。国防部负责所有对外战事及军事行动,行政官员除了维护当地治安、发展民生、征税外,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断案”,重罪要斩首示众,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判死刑,故意者扒光裤子判藤刑(视情况判不同数量藤刑),口角是非引起重大事故或影响的,判罚矿场劳动改造。

兰芳国全盛时期,占据婆罗洲(加里曼丹岛)的西部+南部所有地区。只不过,随着荷属印尼殖民当局开始入侵婆罗洲之后,兰芳国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大的压制。在近20年左右战争之中,兰芳国都处于下风。同时,兰芳国和婆罗洲本地土著的关系也非常恶劣,在荷兰殖民者和本地土著的夹攻之下,兰芳国的处境非常的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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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http://b.faloo.com/1187265_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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