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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开局坑得通灵宝玉

第12章 就得以身相许 求鲜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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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是……”李玉心底一笑,“您的意思是,以后这个天上人间全凭我做主了?”

虽说嘴上认了老板,但李玉到底是老江湖,根本没有把沈枫这个毛头小子放在眼里。

这天上人间自打从京都拔地而起的那天起,李玉就在这儿了。

这些年能见的,不能见的大人物都见到了!

能听的,不能听的消息也听了不少了!

这沈枫拿到了天上人间容易,拿不拿得稳,还不是要靠他李玉?

沈枫却道:“以后这天上人间归你!”

“归我?”

李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可是日进斗金的买卖,一向贪财的沈枫是傻了吗?

还是另有条件?

李玉平息了激动,故作淡定的道:“您说吧,什么条件。”

“天上人间换通灵宝玉,再加十招你家传的拳脚功夫。”

要说十招拳脚功夫,李玉倒是可以教。

虽说是家传,但拳脚功夫重点是力量和练习,教了,沈枫也未必能学以致用。

至于那通灵宝玉嘛,李玉还真有点舍不得。

见李玉有些犹豫,知道那玉还在他身上,只是不肯交出那玉。

“那通灵宝玉是荣国府宝二爷娘胎里带来的东西,除非你不打算在京都混了,不然你还是交还给我的好。”

贾家跟京都四大家族的圈子,李玉是清楚的,他自然不敢随便得罪。

只是,沈枫带走春妮和丽娜,这天上人间就少了颗摇钱树,李玉自然要掂量掂量了。

那春妮自打赎身后,便被沈枫临时安排在了驿馆,只等丽娜一起送回罗刹国去。

这可不是沈枫送女,是沈枫不能忍受没有感情基础的那啥。

莫不说沈枫无法忍受春妮戏精般的算计,就是春妮那个个性,也是沈枫不喜欢的。

更何况,春妮一心想要回自己的家乡。

那沈枫也不能强人所难的,将这两位姑娘留在身边!

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尤其是啃了一口后。

李玉经过一番的思想斗争,知道自己无力与家里有贵妃,亲戚都是非富即贵的贾家抗衡,便同意了沈枫的条件。

也许是公平交易,李玉教授拳脚功夫的时候,系统并没有出来报告奖励。

虽然只有十招,也够沈枫强身健体,日常防身的了。

送还了通灵宝玉,自然是收到了老太太的千恩万谢。

至于这玉哪里得来的,已经没人顾不上问了。

反正玉是找到了,宝玉的狗命保住了。

从贾家出来,沈枫带着丽娜在街上转悠了一圈才将她送去驿馆,与春妮团聚。

驿馆里,春妮一扫之前的悲怆,正在房间里唱歌剧呢,见沈枫来了,立马给他一个大大的拥吻。

这本是罗刹国正常交际礼节,但在万朝的时代……

基本相当于大街上干那事儿!

惊得屋子里伺候的丫鬟,眼珠子都要掉下来,羞得红着脸躲避。

沈枫赶紧把春妮从自己脸上摘下来,将事先准备好的金子递给她。

“这些够你们俩回去安身立命的了……”

“我不回去!”

不等沈枫说完,丽娜冷冰冰的来了一句,“就算是死,我也要留在这里!”

沈枫不解的看了看春妮,没明白丽娜哪来的气性。

“你俩不是双胞胎嘛,想法应该一致才对啊。”

直男的思维方式让沈枫理所当然了。

“春妮是春妮,我是我。她想回去,我是不回去的!”丽娜一甩脸子,嘴巴撅起老高了,

你还别说,在外国的小姑娘卖起萌来,更加的俏皮可爱了。

“看什么呢,我姐姐不走,我走。”春妮满不在乎的将沈枫递过来的金子包收好,“而且我要马上就走,一刻钟都不想多呆了!”

安排送走了春妮,沈枫有些为难了。

不几日,沈枫就要去西南了,这丽娜该如何安顿呢?

本来想征求一下丽娜的意愿,问她是否有安身之处。

谁知道这一问不要紧,倒把丽娜的伤春悲秋给勾搭出来了。

先是弄了一段‘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片段,又整出一副把沈枫当做救命恩人的架势,一定要报答沈枫!

沈枫怀疑丽娜是不是看了不少《西厢记》这种话本子,走火入魔了。

满脑子都是多情公子和痴情小姐的故事桥段,还把自己当成痴情小姐!

一定要报答沈枫的赎身之恩,还非得以以身相许的方式!

当然了,以身相许呢,沈枫倒是不反对。

但是这一出像是烈女慷慨就义似的。

给沈枫整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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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4:http://b.faloo.com/1043373_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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