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眼帘中的,是一个坐在办公桌后的超级大胖子。
大胖子西装革履,手中拄着一柄富贵逼人的拐杖,他面容上的表情毫无波澜,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因为镇定。
这个大胖子正是金并。
而在金并面前的办公桌上,还躺着另外一人。
此人身穿红色紧身皮衣,面罩上有连个明显的熊猫眼,背后交叉着两柄武士刀,腰际插着两把黑色手枪,身上还挂着两枚手榴弹。
他翘着嚣张的二郎腿,居然正在桌子上打呼噜睡觉。
齐玉一看就认出来了,这货正是漫威世界大名鼎鼎的变种人死侍!
而且对方这大决战前还在睡大觉的不靠谱风格,果然非常契合死侍的人设。
穿越之前,齐玉看过很多遍漫威系列电影,其中就包括R级限制片《死侍》。
据他所知,死侍真名为韦德-温斯顿-威而逊,原本是一名顶级雇佣兵,后来不幸罹患癌症。
为了治愈这个绝症,韦德被一个做违法人体实验的秘密组织引诱进去,作为实验小白鼠,不断用各种酷刑尝试激活体内的X基因。
在饱受虐待折磨后,韦德体内的变种基因终于成功激活,于是他本人获得了超级力量,以及可以无限自愈的超能力。
但也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他沦为了全身性的毁容者。
死侍之所以每天都把套着那身红色紧身皮衣,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丑陋外表。
好在他的妻子凡妮莎并没有嫌弃他,死侍都成这副糟糕模样了,凡妮莎还是愿意与他在一起。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真爱”吧!
大丈夫,若此生能有如此贤妻,纵使彩礼三十万,又如何?
“死侍,给我醒醒!”
金并先是拍了两下桌面,见唤不醒死侍,便换作拍打他的脸,这才把他给扇醒了。
死侍睁开眼睛后,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
“嘿,我说大胖子,请不要这么粗鲁好吗?”
他一个鲤鱼打挺跳到了桌子下来,警惕的盯着对面两个闯入者,微微侧头对金并问道:“亲爱的金主大人,就是这两位要干掉你吗?”
“不错,只要你能把他们杀了,十亿美金的报酬一小时内就能到账。”
“哇喔!十亿美金,一听到这个数字,我的小心脏都砰砰直跳呢!”
死侍抚了抚自己的胸口部位,像个小女人似的说道,“人家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干掉他们了哦!”
不同于死侍的恶搞,齐玉身边的夜魔侠,表情却是异常凝重。
他侧头对着齐玉小声叮嘱道:“这个死侍的名字我听说过,据说他是杀手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的杀手之王,实力不容小觑,我们必须要小心行事。稍有不慎,可能今晚就要栽在这里。”
“有我在,你大可放心。”
齐玉拍了拍夜魔侠的肩膀,“区区一个死侍,我还没放在眼里,无非就是只强大点的蚂蚁罢了。”
“???”
听到齐玉的话,夜魔侠摇了摇头,“伙计,看来你还是没有听见去我的忠告。”
在夜魔侠的认知中,死侍绝对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对手。
他的死敌“靶眼”,在杀手排行榜上也才排名第四而已,而眼前这位死侍,更是排名第一的杀手之王!
自己连跟靶眼打起来都只能五五开,现在遇上这位最强杀手,恐怕胜算一成都不到。
所幸身边还有一个强大的华人英雄,两个一起上,兴许能将胜算再次拉到对半开,但即使是这个胜率,也绝对不能大意轻敌。
“死侍交给我,至于那个胖子,就交给你了。”
齐玉对身旁的夜魔侠示意道。
死侍的实力确实不低,他的超级力量倒不足为惧,但这货拥有一双无坚不摧的艾德曼合金武士刀,再加上无限自愈之躯,综合下来,他在漫威世界的地球上便属于排名比较靠前的强者了。
区区一个盲僧夜魔侠,自然不是死侍的对手。
考虑到这一点,齐玉决定由他自己对战死侍,至于那个肌肉猛汉金并,就交给夜魔侠打吧!
“好!”
夜魔侠点点头,同意了齐玉的战斗分配。
于是他掏出那根高科技导盲杖,从中间拆分为两根导盲杖,握在手中,摆出备战姿势。
“哈哈,伙计,看来你还蛮自信的嘛!”
感知到眼前这个华人实力不俗,死侍便没有选用手枪,而是直接从背后取出他的最强武器,那两把艾德曼合金武士刀,“既然如此,那我死侍大人也得认真对待了!”
“对付你,最多十秒钟。”
齐玉淡淡道,语气中流露着浓浓的自信意味,完全没有将死侍放在眼里。
凭他量子之躯的实力,除非灭霸戴着镶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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