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觉得老天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本来他是一名共和国的维和军人,可是一觉醒来之后居然来到了大明天启六年的关外孤城宁远。
融合了记忆后发现,他现在的身份是一名炮灰级小兵,就是死了连名字都不一定留下的那种。
更为扯淡的是,他居然还是一个戴罪之身。
罪名是贪生怕死,临阵脱逃。
这具身体的主人说起来真的很丢人,刚上城墙就吓尿裤了,双头抱头蜷缩在箭楼下的墙角里浑身瑟瑟发抖。
好死不死的,这一幕居然被督战队看在眼里。
如果不是战况紧急,需要留他一条小命当炮灰的话,恐怕他已经被督战队斩首示众了。
沈默耳边隆隆的炮声、人喊马嘶声、弓箭射出的嗖嗖声以及箭矢入肉的沉闷之声交织成一曲收割生命的亡灵之音。
饶是他在海外维和的时候见识过枪林弹雨、血肉横飞的场面,可是也没有见过眼前这么惨烈的景象。
攻到城下的一队队扛着攻城云梯的鞑子兵呐喊着蜂拥而上,看他们那种悍不畏死的劲头,百战老兵也胆寒,就别说是新兵蛋子了。
所以,沈默觉得这具身体的主人有此状态也是可以理解的。
守城的一方,是退无可退孤注一掷的明军,他们也是拼了。
滚木礌石齐下,刀枪棍棒并举,毫不客气的迎头痛击。
一名八旗兵的脑袋被石头砸中,吭都没吭就脑浆迸裂的跌落城下,连带着砸落好几个云梯上的鞑子兵。
有的没有摔死,可是也难免断胳膊断腿,那如同厉鬼般的声声哀嚎响彻云霄刺激着沈默的神经。
看着眼前的一幕,沈默真的震撼了。
战争进行到这个地步,完全就是拿命在铺平前进的道路啊!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还真是不拿生命当回事。
这一刻他真正体会到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含义。
“愣着干什么呢?还不快拿起你的武器迎敌?”
一个督战队的军汉,骂骂咧咧的作势就要踹沈默。
沈默赶紧翻身站起。
嗖的一声,一支狼牙箭贴着沈默的耳边飞了过去,正中那军汉胸口。
他眼珠子瞪的圆溜溜的,就这么直挺挺的倒在沈默的面前。
那军汉死不瞑目的样子,惊的沈默出了一身的冷汗。
好悬!险些见了阎王。
生命,在战争面前是真的很脆弱的。
所以,活着,才是王道!
沈默再也来不及思虑其他,一把抓起跌落在地的明军标配雁翎刀。因此刀形如大雁的翎毛故此得名。
猛的一摁绷簧,刀身弹出尺许。
沈默顺手拔了出来,大吼一声,迎着一名登上城墙的大胡子鞑子兵就冲了过去。
他这一嗓子引得不远处督战队千户杨堃的注目观瞧。
呃,原来是那个贪生怕死的家伙。
以他的经验来说,咋咋呼呼的新兵蛋子是死的最快的。
杨堃摇摇头心中叹息:“地府又要多一个亡魂了......”
与此同时,大胡子鞑子兵蔑视的瞅了一眼沈默。然后嘿嘿一笑,双手持刀搂头盖顶就是一个力劈华山,朝着沈默的头顶劈砍下来。
这势大力沉的一刀,要是砍实在了,非把沈默从中劈开不可。
沈默不慌不忙,沉着应对。
论起来格斗技能,全军大比武沈默是冠军,从没服过谁。
军中技,杀人技,没那么多的花里胡哨,更没有什么禁忌,讲究的是一招毙敌。
沈默一猫腰欺身而上,闪电般的撞进大胡子怀里。
与此同时,手中的雁翎刀以四十五度的角度斜着刺入那八旗兵的胸口。
锋利的刀锋,就像是烧红的烙铁遇见了黄油,毫无阻碍的一刺到底,直接给大胡子来了个透心凉。
沈默唯恐那大胡子不死,手腕一翻,搅动了一下才抽刀。
一股带着腥味的、热乎乎的鲜血喷了沈默一脸,顿时他的视线被一层红雾笼罩。
见了血的沈默,此刻面目有些狰狞。
开了杀戒,沈默不但没有丝毫负罪感,反而倒有一种杀戮的快意。
战场之上,你死我活,这是铁的法则。
俗话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这种生死一线的时候是来不得半点心慈手软的,否则倒下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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