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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成了人生赢家

捡到一个小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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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山连着雪峰,漫天飘飞着鹅毛般的大雪,从雪山上散落下来,浦城满世界雪白的一片。

都说“瑞雪兆丰年”,对于冯匡笙而言,就是这场大雪给他送来了他的宝贝。

浦城是个寒城,不到十月,就开始转冷,冯家之所以发家,就是几十年前祖上有一个充满智慧又勤劳肯干的樵夫,他凭借个人独到的眼光,刨出所有家底,进购材料。

以一己之力召集全村的父老乡亲上山砍柴,烧窑,将山上的柴火成批量卖给城里的富贵人家,以质量好分量足出了名,冯家的后辈也个个都勤劳踏实,乐善好施,渐渐地就发家致富起来,带动当地老百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借着山上的木林硬是给他们闯出一条致富之路。

在当地百姓心里冯家口碑那是上上好。

到冯匡笙这一辈儿,更是雄浑的不得了,娘亲是当朝宰相的的女儿,父亲是全国著名的富商当年冯匡笙一出生就是嘴里带金钥匙的。

当年富豪老爹狠砸千金,在京城大摆筵席,宴请全城老百姓只为庆祝他的降生。

妥妥的杰克苏剧情。

你以为剧情开始转折了吗?

不不不

冯匡笙三岁背诵六艺经传,五岁作诗,十二岁同当朝御将学习枪术,骑射。十五岁成了历朝历代以来最年轻的状元。

不满足于现状的他,又主动请命参加边疆保卫,二十四岁击退长据北方的泱泱匈奴。

……

整个适应过程天衣无缝,滴水不漏。

所以

谁也不知道其实冯匡笙是穿越过来的。

(二)

十二年前,将其产业迁至京城的冯老爷衣锦还乡,带着夫人和儿子回到浦城。

时值冬季,天寒地冻,浦城老百姓纷纷赶来拜访,一则是念着过去冯家的好,另一方面则是富贵人家攀一攀也好啊。

他们回到老家祭祖,过年。

也就在这一年,十二岁的冯匡笙捡到了幼小的林瑞年。

小脸被冻的通红,衣服破破烂烂的贴在身上,躲在路边的石头垛旁,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巴巴的望着黄狗嘴里的鸡腿骨头。

实在忍不住饿了,不顾黄狗凶恶,上前夺食。

结果黄狗架不住他对食物的渴望,竟然被抢了去。

好家伙,人家前脚刚刚要扔进嘴里大快朵颐一番,就传来了冯匡笙恶狠狠的声音。

“你在干什么?”

冯匡笙其实本无恶意,就是看到有人竟与狗夺食,恶寒了些。结果对方呆愣了一会儿之后竟然抖抖缩缩的哭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

小心翼翼地把骨头又放到他身旁张牙舞爪的黄狗身旁。

然后抬起他自己细弱瘦小的身子爬回石垛里。

“你没吃饭吗?”

冯匡笙从没见过这样的事情,小孩挂着泪水下垂的眼角在他的心上狠狠地砸了一下。

他跑到屋里端出一只炸鸡

“小孩,给你的。”

与黄狗搏斗之后小孩浑身上下就没剩多少力气了,疲倦地睁开眼睛,看见吃的一咕噜翻身起来,又小心的看了来看他的神色,抓起炸鸡就往嘴里塞。

吃了东西之后的小孩气色明显好了起来,脸蛋却还是红扑扑的,看起来就让人感觉软软弹弹,然后他就伸手掐了一把,小孩被他的动作一激灵。

“我的手很凉吗?”

小孩专心于食物,疑惑地看了他一眼立马摇摇头。

人家根本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你叫什么名字?”

“林瑞年”

小孩塞得满嘴炸鸡肉,一字一句,吐字不清晰的说道。

“哪个林锐年?”

小孩吃完最后一块炸鸡肉,抹了抹嘴角的油渍,正准备舔一舔手指看到冯匡笙正盯着他,小孩看了看手上的油,心疼地在雪地上刮了刮,在衣服上擦了擦,离远了冯匡笙了些。

在雪地上认真的写下了三个歪歪扭扭的字。

还是瑞雪兆丰年的瑞呢

小孩一脸认真的模样倒是格外的可爱。

写完甚至还冲他甜甜的笑了笑,好似向母亲讨表扬的样子,冯匡笙常年伪装出来的的冰面具一下子在他自己心里裂了。

糟糕,好想揉他。

他是个实干派,然后就真的捧着小孩的脸胡乱揉了一通。

手感冰冰的,又异常柔软。

(三)

冯匡笙逗了林瑞年好久才回家的,

一到府上,管家就急急忙忙地跑上前来弯腰哈气儿的

“我嘞个乖乖,大少爷您终于回来了,再晚点夫人可不得扒我一层皮,哎哟喂,谢天谢地!谢天谢地!”

冯匡笙最烦这种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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