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老罗德揉了揉通红的大鼻子,转身朝后厨走去,一边走,嘴里还一边咕哝着不要酒,不要酒。
刘杰森耸耸肩,没有在意。
想必在酒鬼眼中,不喝酒真是件难以想象的事吧!
没多久,一个身宽体胖的女人,左手端着热气腾腾的烤面包,右手端着一盘烤肉走了过来。
“大人,这是今天附近村民打到的野鹿,卡罗尔的烤鹿肉可是在避冬集镇很有名的、、、”这位胖乎乎的大妈,恭敬而热情地给刘杰森介绍着。
卡罗尔,应该是这间酒馆的厨师吧。
“谢谢,我会好好享用的!”刘杰森微微笑着点头。
“您请慢用——”这位胖大妈脸上很高兴,也许是觉得自家小店能够招待贵族老爷,感到荣幸吧。
刘杰森拿起烤的散发着淳淳麦香味的面包,咬了一口。
嗯,吃起来挺不错,虽然有些粗糙,卡嗓子,不过,味道还不错。
因为没有筷子,也没有叉子,刘杰森也只好入乡随俗,用手拿着烤肉吃。
嗯,这种烤肉,怎么说呢?
厨子应该是逮着香料使劲放,满口的香料味,遮掩了本来的鹿肉味,感觉不怎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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