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汉末!
带着俩个谋士,三个帅才,四个打手!
李元霸,李存孝,高宠,高思继!
在这波澜壮阔的大争之世,杀出一条通天大道!
兵锋所指之处,便是我的领土!
甚至高哲还想说一句,何后!今晚别走。
ps(简介无能,详情请看书!)
标签:兵锋
并州朔方郡,临戎县外三十余里的一个小湖旁,有一个身着华服,面目清秀的少年静静的盯着平静的湖面,十来位军中锐卒称职的护卫在身旁,十数匹高大的骏马在湖边肆意地咀嚼着青青的牧草。
这少年是一位贵族,并且身份不低,只不过年龄看似不大,大概只有七八岁左右,然而少年的表情却没有这个年纪孩童的欢笑,身边的护卫都是健硕的猛士,是曾在血海中厮杀活下来的锐卒。
时值六月,艳阳高照,炙烤着大地,刺眼的阳光照射着,本该让人感到暖洋洋的,然而这位贵族少年却面无表情,眼神冰冷,似一谭不见底的深渊。
“啊!......啊!”一声长啸声起,使得受到惊讶地野鸭子扑翅膀乱飞,声音在草原回荡,传的很响,然后慢慢湮灭在辽阔的大草原上。
作为一个穿越者,高哲隐忍了几年的怒气终于可以发泄出来了。
一个平凡至极的一无是处的屌丝,一潭死活般的活了大半辈子,一场意外穿越成了临戎县高氏长房嫡子。
说起临戎高氏这一支,就近就得追溯到洛阳高氏一脉了,再往上能追本溯源到上古的皇帝那会儿,由高阳氏分下来的,传承久远的很。
因先祖荣光功绩,高哲之祖父高松担任五原太守,袭爵列侯,封临戎县候。
秦汉实行二十等爵位制度,汉高祖曾规定,非刘姓不得封王,非有功不得封侯(军工候),虽然后来又出现了恩泽候,但总体上就王与候俩种爵位。
列侯已经是军功爵位的最高一级,列侯有食邑(即封地),根据食邑大小,列侯又分为县侯、乡侯、亭侯。
县侯是最高级别的侯爵,食邑过万户者,又称为万户侯。
当然临戎这个残破不堪的有靠近草原各族的地方根本没有万户。
高家历代俊杰从政入伍出现过多位将军,御史大夫,虽没有获得三公之位,依然好生厉害!
可惜!大概正应了一个“盛极而衰”的词汇,几年间接连发生大变故之后,高氏便只剩下老的老小的小,三三俩俩了。
高哲虽然是嫡子,为侯府世子,却依然不被重视,究其原因还在于血统,其父高毅曾为宁朔将军,本该戍守边疆,却恋上了匈奴的公主挛鞮兰稚。
几经波折,最后高家与匈奴王室联姻,在临戎县外建立了一座高家堡,作为汉人与匈奴的和平通商地点,开商互市彼此往来。
高哲虽是侯爷世子,却不被世家所认同,缘由还是一样,血统问题,以儒教立家,以封建家长制管理家族的世家公子可是非常瞧不起高哲这样的混血儿的。
哪怕以后高哲袭承了侯爵,依然会被他们排斥在外,在匈奴那边依然,匈奴人崇尚勇气,每一任单于的诞生都便随着厮杀,但他们依然会讲究血统,在匈奴奴隶制度中,血统是决定你是贵族还是平民还是奴隶的根本条件。
来到这个时代,怎么能不放马江山,滋养浪子野心,去与汉末群雄一争天下,逐鹿江山?
哪怕前方荆棘遍野,血雨腥风,困难重重,如若不不气吞江山,万里如虎一次,怎对得穿越一趟,对得起自己前世庸庸碌碌的几十年。
这样的起!点虽然不错,但是南匈奴公主与汉人侯爵之子的身份,让他如何去逐鹿那万里大汉江山,可能还不如一个蚁贼的身份,蚁贼也还能在张角黄巾起义的时候拼搏出一个未来啊。
混血儿的身份先天地就限制了他实现自己野心与欲望的机会,这大汉朝虽然风雨飘摇,日薄西山,将来更是群雄逐鹿,群魔乱舞,五千万人口十不存一,征战不尽不休,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热血沙场又可歌可泣的传说。
但是那些能问鼎中原或者独霸一方的汉末诸侯们哪一个又是省油的灯,是那么好想与的?
想想马超就可以知道了,哪怕他锦衣貂裘,勇猛无!比,用一把长枪纵横西北,闯下了神威天将军的赫赫威名,依然不被人瞧得起,没有文臣跟随。
甚至马腾都不喜欢马超,处处冷落,只因为马超乃是庶子,他最疼爱的还是俩个嫡子马休马铁,唯有幼妹马云禄与马超交好,长以大兄唤之,喜欢追随其后,习武弄棒。
高哲作为一个混血儿,想要参与这场大争之世,问鼎中原的盛宴,在这个强汉统治东亚的时代,真的可能一点机会都没有,甚至表露出一点意向,就可能被吊打,被扼杀。